汕尾市城區醫保局根據汕尾市醫保局交辦的問題線索,經查實,發現汕尾中山醫院存在重復收費、串換項目、超標準收費等違規行為,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82220.73元。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當地醫保部門作出以下處理:1.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2.退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82220.73元;3.行政處罰罰款108564.39元。 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經查,發現汕尾泰林醫院存在低標入院、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等違規行為,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49462.76元。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海豐縣醫保部門作出以下處理:1.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約談該院負責人;2.拒付、追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共149462.76元;3.暫停該院康復醫學科6個月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4.行政處罰罰款127942.31元。 陸豐市醫保局根據汕尾市醫保局交辦的問題線索,經查實,發現陸豐市人民醫院存在重復收費、串換診療項目、超標準收費、超醫保支付政策范圍收費、過度檢查、套餐式收費等違規行為,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47720.32元。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當地醫保部門作出以下處理:1.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退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47720.32元;2.罰款人民幣28415.60元。 陸河縣醫保局根據市醫保局交辦的問題線索,經查實,發現陸河縣人民醫院存在重復收費、串換診療項目等違規行為,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6567.99元。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當地醫保部門作出以下處理:1.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退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6399.99元;2.行政處罰罰款24736.59元。 海豐縣醫保局開展日常檢查中發現海豐縣海城代強藥店負責人陳某,存在伙同他人協助參保人進行醫保基金套現并參與利益分配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當地醫保部門作出以下處理:1.拒付當事人當月醫保結算費用44433.5元;2.解除與當事人醫保服務協議;3.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定點醫藥機構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造成了醫保基金損失,擾亂了醫療保障管理秩序,損害了廣大參保群眾的切身利益,社會影響惡劣。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體現了汕尾市醫療保障部門打擊欺詐騙保的決心,更是督促定點醫療機構及從事醫保的有關人員嚴格遵守醫保相關法律及規章制度,規范醫藥服務行為,依法、合理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有力舉措。 在此呼吁全市廣大人民群眾參與醫保基金社會監督,積極向醫保部門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如發現相關問題線索,可及時撥打相關醫保部門舉報電話,符合規定條件的將給予獎勵,最高獎勵可達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