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肇慶市委批準,肇慶市紀委監委對肇慶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原二級巡視員,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單洪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單洪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及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單洪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肇慶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肇慶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單洪輝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