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征集見義勇為先進事跡線索的公告
廣大人民群眾、各單位、各社會團體: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社會道德風尚和文明程度的集中表現,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發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弘揚公平、正義、文明的社會正氣,鼓勵和支持見義勇為行為,推動平安城區、法治城區建設,現在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公開征集2024年以來見義勇為先進事跡線索,望廣大干部群眾積極行動起來,發現、提供、挖掘、搜集在全區范圍內發生的見義勇為事跡線索。具體事項公告如下:見義勇為是指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規定,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的人員,為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即符合征集條件:(一)制止正在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二)制止正在侵害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三)搶險、救災、救人,保護國家、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治安聯防員、交通協管員、警務輔助人員等負有約定義務的人員不顧個人安危,與違法犯罪分子英勇搏斗或者實施搶險、救災、救人行為,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見義勇為行為人、見證人、行為人近親屬及見義勇為行為人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等相關單位可自行為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區委平安辦提供真實線索及相關證明材料。(二)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材料、現場視頻、圖片等證明材料;(四)如有受傷需提供醫院傷情診斷報告或法醫的傷情鑒定意見;(五)申請人、舉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等復印件。由汕尾市城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取證、審批、公示,對符合條件的先進事跡和先進個人按相關程序給予表彰。區委平安城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0660-3309010(工作日8:30-12:00,14:30-17:30)。互聯網郵箱:[email protected](請在郵件主題處注明見義勇為字樣)。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人士積極踴躍提供見義勇為群體和個人線索及相關佐證材料。
中共汕尾市城區委平安城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