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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開曝光4起違規使用醫保基金典型案例的通告
1.陸豐天棲精神病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陸豐市醫療保障局開展2024年定點醫療機構專項整治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陸豐天棲精神病醫院存在超標準收費、過度檢查、串換項目等違法違規行為,涉及違規金額9787.24元,共造成醫保基金損失8326.45元。
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當地醫保部門作出以下處理:1.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追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9787.24元;2.罰款人民幣11473.63元。
2.深汕特別合作區赤石衛生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根據汕尾市醫保局專項檢查線索,經海豐縣醫療保障局調查發現,深汕特別合作區赤石衛生院存在超標準收費、過度檢查、超醫保支付范圍等違法違規行為,涉及醫保基金103334.42元。
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當地醫保部門作出以下處理:1.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追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2.罰款人民幣121897.92元。
3.陸河縣上護鎮衛生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陸河縣醫療保障局根據工作安排開展醫保基金監管現場檢查,經查發現陸河縣上護鎮衛生院存在超標準收費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及醫保基金1402.77元。
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醫保部門作出以下處理:1.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追回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402.77元;2.罰款人民幣1277.16元。
4.汕尾市國榮廣信藥業連鎖店有限公司城區泰生分店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根據市醫保局推送的疑似違規醫保結算數據明細,汕尾市城區醫療保障局對汕尾市國榮廣信藥業連鎖店有限公司城區泰生分店開展現場檢查,通過調取醫保監控、詢問店內工作人員等方式進行調查取證,發現該藥店存在串換藥品的違約行為。
依據《汕尾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醫療服務協議書》有關規定,當地醫保部門作出以下處理:1.對該藥店負責人進行約談;2.針對該藥店存在的串換藥品行為拒付已發生的醫保費用共計1030.00元,并責令該藥店進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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