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2日11時30分許,碣石鎮灶背村一草地發生火情。接到火情警報后,鎮應急、消防、公安等部門和轄區村委會迅速奔赴現場,及時撲滅火情。后續公安機關迅速開展偵查工作,經偵查,違法嫌疑人肖某(女,56歲,碣石鎮人)在碣石鎮灶背村祭祖時,違規使用明火祭祖并引發火情。肖某對過失引起火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肖某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祭祖是我國的傳統習俗,但祭祖掃墓應當文明進行,若違規違法用火而引發山火,不僅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清明臨近,希望廣大市民朋友文明祭掃,嚴守“禁火令”規定,共同守護綠水青山,維護全鎮生態安全。
普 法 一 覽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溫馨提示
為加快出警速度,及時撲滅火災,如您在碣石轄區內發現火情(包括野外火情),請及時撥打我鎮消防報警電話:0660-8282119(24小時接聽),并盡可能描述清楚火情發生的地點,以便消防人員第一時間進行處置,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感謝您對碣石消防工作的支持!
碣石鎮人民政府 ?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