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登記出租屋及個人居住信息的
通???告
縣防疫指辦通〔2020〕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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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出租屋、流動人口管理,進一步落實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工作,全面提高我縣疫情防控能力,根據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加強出租屋與流動人口管理登記工作的通知》(汕防疫指[2020]4號)要求,我縣將由鎮、村(社區)干部、派出所民警聯合進村入戶對出租屋和流動人口開展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居住在海豐縣轄區內,戶籍為外省、外市,外縣(市、區)人員。
二、居住在縣城地區(海城鎮、附城鎮、城東鎮),戶籍為梅隴鎮、公平鎮、可塘鎮、赤坑鎮、聯安鎮、陶河鎮、大湖鎮、黃羌鎮、平東鎮、梅隴農場、黃羌林場等地人員。
三、將房屋出租給以上流動人員的所有業主。
請全縣出租屋業主和流動人員于通告之日起5日內(至2月20日止)主動到居住地的村(社區)或派出所申報登記。逾期不申報或不配合登記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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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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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海豐縣公安局指揮中心? 疫情防控舉報電話:66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