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3日)下午,遼寧省大連市舉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十三次新聞發布會,通報疫情防控最新情況。
1傳33!
大連本輪疫情現超級傳播現象
發布會上,大連市衛健委副主任趙連通報,本次疫情呈現四大特點。
本次疫情其中4例是在冷鏈從業人員每周例行核酸檢測中發現的,1例是新住院患者入院檢測中發現的,1例是參加研究生考試前發現的。之后通過密切接觸者排查、重點地區全員篩查,逐漸發現陽性感染者。
從流調中發現,2020年12月15日報告疫情當天,疫情已經在金座商廈快速傳播,并已在家庭聚會,人員聚集中產生社區傳播,陽性感染者陸續被檢出,疫情集中的5個核心區域逐漸顯現出來。從袁某12月11日引入,到12月21日實行重點區域封閉管控,10天傳播4代出現26例,播散的速度快于“7·22”疫情。
碼頭工人到過的金座商廈位于核心商業區,人員數量大,流動性強,導致病毒快速傳播。防控戰線從冷鏈碼頭到社區、商場、學校、醫院,涉及各類人群,多個場景,情況復雜。
出現超級傳播現象,金某(病例35)通過一次家庭聚會造成11人全部感染,之后又傳播到所居住的樓道單元住戶及其他社會接觸人員,造成33人感染。
病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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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判定,這次大連的本土疫情來源于污染了新冠病毒的進口冷鏈產品。
本次大連病例高度同源,是一個首發病例導致的局部聚集性疫情。經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分子流行病學分析,初步判斷此次疫情感染來源為5名碼頭工人引起的(病例1—5)。
根據目前已有的證據進行初步分析,此起疫情中的絕大多數病例為大連港碼頭工人因為搬運俄羅斯籍貨輪上新冠病毒陽性的散裝貨品導致感染,后來經病例5的活動,在金座商廈內引發商戶和顧客的感染,并經過感染商戶和顧客引發家庭內傳播。目前,75例病例及感染者已明確感染來源,新增石某一家3口人的感染來源正在追查中。
12月15日,在對從事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例行定期核酸檢測時,劉某(病例1)、王某(病例2)、郭某(病例3)、趙某(病例4)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4人均為浩涵勞務公司搬運工人,之后在對4人密切接觸者的排查中發現,工人袁某(病例5)被感染。
病例1等4人12月12日曾幫浩涵勞務公司經理張某(病例6)及妻子張某(病例7)搬家,搬家后共同到味味鮮家常菜館聚餐,導致病例6、病例7、菜館廚師兼老板張某(病例8)及妻子潘某(病例11)被感染。
在對碼頭相關管控人群篩查檢測中,又發現1例與上述病例有關聯的碼頭工作人員李某(病例44)。
12月19日,對病例6所在的金潤小區進行全員核酸檢測,12月20日報告李某(病例9)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12月20日起,在金普新區15個街道的全員大面積核酸檢測結果當中,陸續發現孔某(病例10)、李某(病例12)、栗某(病例13)等陽性病例。經過流調溯源和大數據比對,發現上述病例均與金座商廈有關,均為金座商廈商戶或顧客。
自12月20日發現首例涉及金座商廈的病例以來,共報告65例(不包括病例5)與金座商廈有關,其中業主11例、顧客9例、密接等其他人員發病45例。12月20日開始在社區篩查及病例密接中陸續發現,主要集中在12月21日至12月27日內報告。
報告發病日期最早的為12月15日,分別為業主金某和顧客劉某。碼頭工人(病例5)曾于12月11日到過金座商廈二樓衛生間,高度懷疑由碼頭搬運工人(病例5)通過個人活動傳播引發。
經過流行病學調查發現,金某為金座商廈業主,發病時間為12月15日,為其家庭中發病最早的人員,故判定金某為其家人的感染來源,且其感染來源為金座商廈。同時家庭中成員通過日常接觸或環境暴露感染,截至2021年1月2日24時,金某相關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累計33例,其中,確診病例21例,無癥狀感染者12例。
金某(病例35)的相關病例金某(病例32)、陳某(病例38)、盧某(病例39)、劉某(病例40)和張某(病例43)于12月17日、18日先后到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就診,造成了寧某(病例19)、王某(病例52)及陳某(病例62)的感染。
綜合以上證據,初步判斷,此次疫情是以大連港碼頭工人搬運外籍貨輪上新冠病毒陽性散裝貨品導致感染為源頭,經搬運工人在金座商廈活動,而導致在金座商廈內引發商戶和顧客的感染,經過感染商戶和顧客引發家庭內傳播。從而使疫情病毒從冷鏈碼頭傳播到社區、商場、學校、醫院,并涉及各類人群。
南方都市報(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綜合報道(編輯:余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