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罰!
到賓館住宿
服務員第一句話應該是
↓

旅店服務員要求旅客出示身份證進行實名登記,這是對住宿旅客和其他旅客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最基本保證。
很多人都羨慕
“包租公”“包租婆”
作為房東或者管理者
? 是不是只要坐等收租就好了?
? 如果你這么想就錯了!
最近,旅館業和出租屋經營者因這事被罰!

案情回顧

近期,汕尾城區公安在工作中發現馬宮街道金町灣片區某公寓有4間房間經營者未按規定登記旅客信息。對此,汕尾城區公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邱某和汕尾市城區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行政處罰,對涉案的4間房間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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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時間以來,針對市城區個別旅館業存在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的情況,汕尾城區公安結合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和“五大要素”風險隱患摸排管控行動,在全區范圍內對旅館業和出租屋持續開展清查整治行動,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和社會效果,7月16日以來,全區共清查公寓626家、出租屋1795家,行政處罰酒店1家、公寓3家、出租屋4家,旅館業和出租屋的治安管理水平和效能得到進一步提升。
下來
汕尾城區公安
將不斷強化旅館業和出租屋治安管理力度
規范轄區旅業經營秩序
確保轄區治安及安全隱患最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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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各位房東
在房屋出租時一定不能忘記?
對出租屋居住人員信息進行實名登記
若不按規定進行登記一經查實
將面臨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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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平安汕尾城區